思维与设计创意
创新是设计思维的灵魂与核心
设计思维的重点在于创造性设计思维。而对于创造性设计思维而言,创新又是其本质要求。因而标志设计与创新密不可分,而设计思维就是实现设计创新有效途径。创造学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兴起的一门以人类创造活动、创造过程、创造成果、创造环境、创造者人格、创造力及实践经验等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创造是人类劳动中最高级、最活跃、最复杂、也是最有意义的一种实践活动,是在人类追求新的有价值的功能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因素之一。创造可以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改善人类的生活环境、劳动环境,由此可以认为创造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创造性思维环境
创造性思维环境对参与创新的品牌设计来说起着重要的促进和制约作用。每个人和群体均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但由于受周围环境的影响致使其创新能力得以拓展或或受到阻碍。形成良好的创造性思维环境需要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并且在这种关系体系内部形成良好的协作气氛,每个人均能够认真对待他人的意见,尊重他人提出创新性想法,同时保护参与创新活动者的创造权益,特别重视对知识人才与知识产权的保护。
创造性设计技法
所谓创造性性设计技法,就是创造学家根据创新思维发展规律总结出的创造发明的一些原理、技巧和方法。
我国古代创造性标志设计与现代创造学的关系
在几千年前,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就创造了许多为世人所瞩目的新工艺和新生产方法。在商代先民就总结出了“漂絮法”的缫丝方法,从而为我国丝绸生产力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并为后来 “丝绸之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北宋时期的指南针的发明为我国的航海事业创造了条件。
古代劳动人民所总结的标志设计创造方法与现代创造学所总结的创造技法,从总结的对象上看是相同的,都是从前人的成功的创造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并被用之于实践而得到证实的方法,具有科学性;从二者的作用上看,都对后来的创造实践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但是,古代的标志设计与现代创造学上的标志设计又有一定的区别。这表现在:在总结的方法上,古代人往往是从人们的具体创造过程中直观地总结出创造的过程和手段,只限于总结以往的经验,是创造活动的物质过程和手段;而现代创造学在总结创造技法上,注重的不是创造活动中具体的创造过程和创造手段,它注重的是创造主体的思维方法的开发和培养。前者是直观地总结创造活动的经验,而后者是在心理学上发掘出创造活动的指导;同时,古代的创造方法只是对某项具体工艺的指导,而现代创造学上的品牌设计技法,并不是具体对某一个领域的指导,而是在各个领域的创造活动中都可以采用它的方法。
结论
设计思维是思维方式的延伸,是标志设计过程中所必需的内容与方法,它不是品牌设计的思维,也不同于包装设计中的思维,而是独立成为系统的一种认识观和方法论。“设计”是前提,“思维”是手段,二者交互作用最终形成设计思维。
设计思维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现象,通常认为是创造性思维和标志设计方法学的有机结合,同时又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发散思维与收敛思维等方式在标志设计过程中的有机结合。 设计师经过有意识的训练与长期的设计实践,逐渐认识了设计对象与客观环境之间的各种联系,逐渐熟悉设计规律,从而形成一定的品牌设计思维方式和方法。设计师的灵感来自于观察和体会,设计思维的演进是一个从形象思维启发开始,逻辑思维推理渐进的复杂过程。
设计思维的具体形式与形成过程都遵循思维形成的机理,设计思维在形成过程中不一定能够以科学的语言表述清楚,常常以灵感之类的词汇描述,使得设计思维通常被笼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设计和思维本身两者之间的语境的内涵和外延并不一致,设计是方法,属于技术范畴;而思维是上层建筑,属于哲学范畴,在社会学领域有着较为深入地研究。所以,标志设计思维的思考与研究方法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和切入点,即哲学、社会学方面和技术、方法学方面。不过殊途同归其目的都是为了揭示在设计过程中的思维与思维指导下的设计方法问题,而且这也符合学术研究和学科融合的科学研究规范。
当然,标志设计思维的重要意义正是为了实现品牌设计最为核心和最为本质的目的:即设计者如何把那些含义和观点传达给观者,以便使设计者的思想能进入观者的心灵。进而满足观者对设计的心理和生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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